【产业政策】工信部新版锂电池规范条件征求意见:隔膜企业能耗硬约束≤750kgce/万㎡,碳足迹核算同步落地

【产业政策】工信部新版锂电池规范条件征求意见:隔膜企业能耗硬约束≤750kgce/万㎡,碳足迹核算同步落地

近期,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新版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》及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》公开征求意见,文件围绕产业基础、技术创新、绿色低碳、社会责任等维度,对锂电池上下游材料企业提出量化准入门槛。对锂电隔膜赛道而言,此次征求意见稿把能耗指标、环保合规、碳足迹核算同步写入行业规范,是过去“鼓励先进、约束落后”思路向“可量化、可核查、可追溯”转变的一次具体落地。

征求意见稿明确,隔膜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不高于750kgce/万㎡,电解液生产企业不高于50kgce/t,正极材料不高于1400kgce/t,负极材料不高于3000kgce/t,电芯制造企业不高于400kgce/万Ah。这些指标按《综合能耗计算通则》(GB/T 2589)核算,意味着隔膜企业未来申报行业规范公告时,单位产品能耗将成为硬性核验项,不再只是节能审查环节的技术参数。

文件同时提出,企业应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,执行环保设施“三同时”制度,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,并对废有机溶剂、废电池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、贮存、运输与综合利用。清洁生产指标要求达到《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》Ⅲ级及以上水平,溶剂回收率需达到90%以上。对以涂覆工艺为主的隔膜企业,溶剂回收率与废液处理合规成本将被进一步计入生产台账。

绿色低碳维度上,征求意见稿鼓励企业调整用能结构,使用光伏等清洁能源,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,并依据有关政策及标准开展锂电池碳足迹核算。文件还提到“加强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”“鼓励在产品研发阶段增加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设计”。结合发改委令第31号已将碳评并入节能审查的改革方向,隔膜企业扩产项目后续将同时接受能耗、碳排放、环保三重审查。

值得关注的是,新版规范条件与2026年4月1日已施行的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》形成呼应。文件要求企业对锂电池产品开展编码并建立全生命周期溯源体系,加强生产者责任延伸。这意味着隔膜作为关键材料,其质量一致性、回收可追溯性将更深地嵌入行业合规框架。

对隔膜企业的合规启示有三点。其一,能耗台账需按GB/T 2589口径建立,单位产品综合能耗≤750kgce/万㎡的核验将直接影响行业规范公告申报。其二,碳足迹核算与可再生能源替代方案应提前布局,尤其面向出口欧盟市场的隔膜产品,需同时对接欧盟电池法规碳足迹公示要求。其三,清洁生产Ⅲ级及以上水平与溶剂回收率≥90%的指标,将倒逼涂覆产线提升工艺效率,降低环保合规成本。

整体来看,新版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把隔膜行业的竞争维度从“产能规模”扩展到“能效+环保+碳管理”的组合考核。对能效领先、绿电比例高、环保设施完善的企业而言,未来行业规范公告与下游电池厂供应链核验中的权重将进一步上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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