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1月28日,工信部组织召开动力和储能电池行业制造业企业座谈会,首次明确要求「依法依规治理动力和储能电池产业非理性竞争,加强产能监测、预警和调控」。锂电池隔膜作为电池产业链关键环节,同步被纳入产能治理与出口管制双重框架。
一、产能治理:审批收权,新增申报「暂停受理」
2026年以来,四部委(工信部、发改委、市场监管总局、能源局)先后两次联合召开动力及储能电池行业企业座谈会,部署「产能预警调控、规范价格竞争、压缩供应商账期、产品质量监管、打击知识产权侵权、治理内卷外化」六项组合措施,并审议「非理性竞争负面行为清单」。据经济观察报2026年7月报道,下半年以来,各地基本已停止受理新增动力电池、储能电池产能备案,审批权由地方收归国家层面统一审批。
二、规范条件红线与出口管制
产能调控延续2024年6月修订的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(2024年本)》方向: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;申报行业规范公告时,上一年度实际产量不低于同年实际产能的50%,研发费用率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%。叠加商务部与海关总署第58号公告(2025年11月8日生效)把隔膜等关键材料纳入出口管制清单,海外客户订单须申请出口许可。对隔膜企业而言,核心命题从「能不能扩产」切换为「能不能守住存量、做深合规」:产能利用率与研发费用率成为行业规范公告的双门槛,出口管制合规成为海外销售的前置条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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