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产业政策】工信部回收标准体系征求意见:50项国标瞄准全链闭环,隔膜再生被写入”城市矿山”清单

【产业政策】工信部回收标准体系征求意见:50项国标瞄准全链闭环,隔膜再生被写入”城市矿山”清单

9月15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(2026版)》征求意见稿,公示期至10月15日。这是电池回收领域首部覆盖全生命周期六大板块的系统性标准文件,将直接重塑隔膜行业的回收与再生逻辑。

文件提出到2030年制修订国家标准50项以上,并配套已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的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》。该办法建立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制度与全国溯源信息平台,所有退役电池须按统一编码录入,流向、仓储、拆解、处置全程可查。对隔膜企业而言,数字身份证意味着涂层类型、基膜材质、涂布量等关键参数首次被要求随电池全生命周期传递,未来再生隔膜产品的可追溯性将直接影响其市场准入。

同步推进的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》征求意见稿,将隔膜纳入再生利用考核范围,并设定了清晰的技术门槛:冶炼过程锂回收率不低于90%,镍、钴、锰回收率不低于98%,铜、铝回收率不低于98%,氟固化率不低于99.5%,碳酸锂生产综合能耗低于2200千克标准煤/吨。上述指标目前尚无统一测定方法,标准体系指南将其纳入”化学处理”板块的重点编制清单,预计2027年前完成方法标准立项,届时各回收企业须按新口径重新核算再生效率。

隔膜回收技术路线也迎来政策背书。征求意见稿”绿色低碳”板块明确要求鼓励隔膜材料再生利用技术研发,推动溶剂溶解法剥离PVDF与陶瓷涂层的产业化应用,同时约束含氯溶剂与有毒废液排放。新标准体系落地后,溶剂回收率与VOC排放指标将大概率被纳入量化要求,倒逼企业改造产线。

国际规则同步收紧。欧盟新电池法配套研究已在2026年发布,明确2031年起钴、锂、镍、铅最低再生含量分别不低于16%、6%、6%、85%,2036年进一步提高至26%、12%、15%、85%。隔膜作为电芯四主材之一,其再生料出口欧盟须满足新的含量与溯源要求,国内回收合规能力将成为出口型企业的竞争变量。

整体来看,电池回收正从”加分项”走向”准入门槛”。隔膜企业若未提前布局再生工艺与数字追溯体系,将在2030年标准体系建成前后面临被动合规压力;率先打通”数字身份证—再生工艺—出口合规”链条的企业,有望在下一轮产能整合中占据先机。

1 Comment

  1. 冯雪

    碳酸锂回落对隔膜成本的影响有限,核心还是看供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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